徐兴无教授作“五岳与三公——汉代政治制度中的山岳祭祀”讲座
2023年5月26日晚,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院长徐兴无教授应浙江大学文学院数字人文研究中心邀请在成均苑4幢1003室作了“五岳与三公——汉代政治制度中的山岳祭祀”的专题讲座,浙江大学数字人文中心主任徐永明教授主持,王德华教授、特聘研究员黄鹏程及十几位同学到场聆听。
徐兴无教授认为山岳祭祀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建构宇宙、历史观念、树立政治权威的重要内容,汉代的山川之祀中的五岳之祀,将五岳比作三公,建立了天人感应的灾异解说模式,在政治信仰的基础上,建立了天人感应的灾异解说模式,在政治信仰的基础上,根据儒家经典和阴阳五行知识,赋予五岳丰富的政治文化内含,同时也确立了尊崇和保护五岳生态的信仰与制度。
上古氏族多居于山岭丘麓,对大岳极其崇拜,文献及甲骨卜辞皆可互证。名山大川之祀是政治权利的象征,天子方拥有祭祀权。最早提及祭祀名山大川古史的当属《尚书》,而“五岳”合称始见于《周礼》。《尔雅·释山》李巡注中解释“衡”为“南岳衡山也”,但《尔雅》又言“霍山为南岳”,郭璞孔颖达等学者认为“衡”与“霍”为一山二名。徐兴无老师根据《地理志》记载,从汉代郡县制的角度出发,认为“衡”与“霍”分别代指长沙衡山和庐江天柱山,由于汉代长沙国地理位置特殊,因此汉代曾移衡山之祀于霍山,“五岳”所指也发生变动,厘清汉代以来诸多学者们的误区。
按照礼制等秩,五岳之祭等同于三公,刘向《说苑》认为这是因其“能大布云雨焉,能大敛云雨焉”,徐老师指出这是汉代天人相副观念的体现,同时还揭示了更为深远的文化现象和儒家经典依据,即祭祀的求雨消灾目的。在展示汉代碑刻的过程中,徐教授还介绍了自己对于书法篆刻的研究,提及书写载体的转变对隶书变形的影响。
“祭有二义”,不仅是神灵赐福,也是人对神灵的“报答”。所有的自然灾害,皆是人祸导致的天谴,因此禳灾祈福还在于修治人事,自然生态便成了道德与政治生态的晴雨表。汉人对山林的保护意识体现在汉代的律例中,也值得我们后人学习借鉴。汉人的五岳祭祀向我们展示了丰富的历史文化场景,其以大一统国家的祀典,解释了自然与生态的内涵,即自然是历史、政治与道德的喻体,这种观念来自儒家的经典和政治理想,自然与生态由此获得了文化价值,具有了意义,同时也得到了信仰力量的保护。
最后,徐兴无老师引用英国史学家科林伍德《自然的观念》中“除非他知道历史是什么,否则就不能回答‘自然是什么’这个问题”,结束了本次讲座。
徐永明老师作最后总结,这次讲座让我们了解了祖先对自然现象、一些文化的认知,以及五岳中“霍山”和“衡山”的不同称谓在汉代就已造成的一些误读,徐兴无教授运用考据与义理,指出这是由于汉代郡县制发生的转变,令人信服。徐兴无教授还提及隶书和“八分”之间的关系,以及先民的生态观念,对于我们今天都具有启发意义。